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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曝光假证秘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7:57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陈中华 报道

  本报济南讯公安机关抓获一个为制假证件不法分子跑腿的小女孩,继续侦破却遇上了困难:小女孩一直由“上线”电话指挥,她甚至从未见过老板,有价值的情况一点儿也提供不出,线索就此断了。而女孩仅仅13岁,不够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警察只好把她送到救助站。

  2004年12月31日,记者在济南市社会救助站遇上这个女孩。女孩自述名叫洪梅,家是温州,自小被父母丢弃,由一个老人收养,只上过三年学。两三个月前,一个人带她出来打工,说是做饭,来济南后却让她给人送假证。她的工作受一个“姐姐”安排。“姐姐”给她配了一个小灵通和一辆自行车,并打电话告诉她一个密码,让她到某超市某号存包柜里取证件,然后锁进另一个柜里,或者直接交给一个长得什么样、穿着什么样的人。女孩告诉记者:“‘姐姐’是帮人在做,她不是老板。”女孩从未见过老板,说不出老板的情况。她甚至连直接指派她工作的“姐姐”平时也难得见面,一共才见过3次。她独自住在标山附近一间仅3平方米的平房内,每天吃饭也都是“姐姐”打电话告诉她:“在某号柜里放了几块钱,你拿去买饭吃。”

  洪梅说:她以前不知这么做是犯法的,让警察抓住了才知道。

  女孩是被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第一派出所的刘警官抓住的。刘警官对记者回忆说:这个女孩经常到大润发、泉城广场、绿地等几个超市开柜,被注意。2004年12月29日,他跟踪孩子到绿地超市,在其开柜时将其逮住,同时查获的假证件有身份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房屋产权证,还有一些准备制假证的资料。女孩提供了“姐姐”的电话号码,可是“姐姐”在电话中对警察说从未给人制过假证,她也不认识这个女孩。在救助站,救助人员也与“姐姐”通电话,让“姐姐”来站里领孩子,可她就是不来。

  刘警官说:不法分子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法活动,目前呈增多趋势,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假证件制作,团伙里总是孩子在前台,不法分子在后台,后台又呈阶梯状,一层一层,如传销一样,分“上线”和“下线”,真正的老板是不参与具体交易的;二是掏包,尤其是利用孩子掏年轻女姓的包。

  据了解,我省一些城市救助站都经常接到派出所送来的“犯事”孩子。济南市救助站站长史本君介绍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孩子从事违法活动,是为了逃避打击。这种情况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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