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政府当起讨薪“代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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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8:3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江西省吉安县从维护民工权益出发,采取财政预先垫付民工工资的方式,共筹资600万元,使民工在春节前及时领到工资,并当起了民工讨薪的“代理人”。 针对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较严重和“讨薪难”的现象,一段时期以来,吉安县组织监察局、法院、建设局等部门不定期地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把一些“讨薪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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