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开展民间捐赠活动充分体现上海人民爱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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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8:44 解放日报 | ||||||||
市政府明确,本市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民间捐赠由市、区县民政局“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市红十字会及各区县分会、市慈善基金会及各区县分会负责接受捐赠。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接受社会捐赠,已接受的捐款要如数移交市红十字会和慈善基金会 这次捐赠以资金捐赠为主,暂不接受物资捐赠。要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不搞行政摊
本报讯印度洋发生强烈地震并引发海啸,给东南亚、南亚和非洲许多国家带来了严重灾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民间捐赠活动,充分体现上海人民的爱心,为受灾国家和人民提供帮助。 连日来,本市社会各界包括企业和个人纷纷向灾区捐赠,奉献爱心。为鼓励和支持对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民间捐赠活动,规范捐赠行为,加强捐款管理,市政府昨天明确,本市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民间捐赠由市、区县民政局“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市红十字会及各区县分会、市慈善基金会及各区县分会负责接受捐赠。本市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接受社会捐赠,已接受的捐款要如数移交市红十字会和慈善基金会。 根据海啸灾区的实际情况,这次捐赠以资金捐赠为主,暂不接受物资捐赠。捐赠要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不搞行政摊派。接受捐赠的部门和组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加强对捐赠工作的管理,并及时公布捐赠款物接受分配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为方便社会各界捐赠,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公布了专门咨询电话和专用账户。本市19个区(县)的红十字会和慈善基金会分会也公布了专门咨询电话和专用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