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告(对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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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9:42 中国环境报 | ||||||||
2004年12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35个申报建立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工作,现对35个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对涉及的自然保护区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对来信、来电或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以及反映的意见和
一、公示日期:2005年1月6~16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66111423(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zhou.haili@sepa.gov.cn 来访地点:北京市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新闻出版大楼 三、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将同期设立受理电话和来信、来访地址,并在当地报刊和其他媒体上公布。 四、35个自然保护区名称、所在行政区域、面积和主要保护对象见附件。 2004年12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