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推广药品管理GSP认证 147家药店淘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1:51 新华网甘肃频道 | ||||||||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兰州市范围内县以上药品经营GSP认证工作于2004年12月底全部结束,至此,一种比较科学的管理模式在兰州市全面推行。从2005年开始,百姓用药将更加安全有效。 147家药店出局
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权文军介绍,自2004年开始,兰州市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药品经营管理GSP认证。至年底,有492家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通过GSP认证,有147家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放弃或没有通过认证。就意味着这147家药品经营企业已经没有药品经营资格。 权主任说,通过认证的药店将统一按照GSP认证后的管理模式进行规范经营,给全市百姓提供一个安全有效的用药环境。 购OTC类药凭处方 根据GSP管理模式,市民到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的处方才能购买处方药。同时规定,药店必须保存出售处方药以后的处方。但据记者了解,购药者大多不愿将处方留在药店。因此,药店为了对患者的安全负责,将要求购买处方药的顾客留下处方。 假药将无处遁形 兰州市药监局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管理模式后,将会让假药无处遁形。因为,所有药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保养、批发、零售、售后服务等环节将被严格限制,资格准入、经营程序等都被制度化,假药不会轻易进入合法渠道。 他说,同时,药监部门将加大对合法企业的监督力度,在日常检查和巡查中,一旦发现某药店经营假药,将会被严厉查处,并按照情节取消其经营资格。(记者 蒲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