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知要求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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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2: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4日电 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做好卫生防病治病和科技工作的同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央视国际报道,卫生部、科技部近日组织了11个检查组,对全国119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进行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情况;内部安全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检查情况;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
卫生部科教司司长祁国明说,卫生部正在组织对全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样品和毒株的保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求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所有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