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四川出台环保新规 固体废物制造者承担防治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20:30 四川新闻网

  本网最新获得的独家消息:从今年4月1日起,在四川境内乱扔固体废物要违法了。2005年1月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局获悉,刚刚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由污染者负责的原则。该法同时明确规定,“产品的制造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而乱扔固体废物也将违法。据悉,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鼓励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全面落实污染者责任是这次修改的重要原则。根据修订后的法律,“国家将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由污染者负责的原则”,同时明确“产品的制造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环保方面人士告诉记者,过去,历史遗留废物的处置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大难题。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了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转让、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的具体责任。并且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明确规定要追究有关监督管理人员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据悉,为了与新的《外贸法》相适应,修订后的法律将进口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程度和环境风险高低分别制定目录,实行分类管理,增加了对争议的解决程序,还针对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增加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足、长期贮存不处置、应急措施力度不够等问题,修订后的法律增加了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贮存时间的限制、应急手段、维护资金等具体条款,还将危险废物的利用也纳入了经营许可的管理范围。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强化行政处罚的同时,环保局工作人员也意识到,完全依靠行政手段很难达到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目的。只有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大大提高违法成本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为此,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最常见的受污染者没有能力起诉以及举证困难等问题,特别增加了举证责任倒置、诉讼代理和诉讼费减免等规定,从而加大了污染者的违法成本。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赖星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