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学员要补交钱学小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2:03 京华时报 | ||||||||
作者: 张燕来源: 市民于先生反映:2004年11月份,我在北京警院驾校报名学小货(吉普车车型)。考完法规后,驾校突然通知,无法再学小货车,所有学员必须补交1000元改学小客车(桑塔纳车型),或者办理退款退学。
回复:警院驾校的柳校长对此事解释道,过去驾校一直用吉普车车型作为小货的教练车,但2004年7月1日起,公安部颁布的新《交通法》中细化了车型,规定吉普车不能作为教练车使用。同年12月25日,驾校接到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该规定开始实施。由于场地有限,驾校不能按新规购置长于7米的货车,所以将原先68辆吉普车全部淘汰,换成70辆桑塔纳。而桑塔纳属于客车车型,学费比小货高出1000元,目前驾校只能动员报小货的学员补交学费,改学桑塔纳。想学小货的学员也可以办理转校手续,驾校负责将法规培训的材料从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提出,考过法培的学员从报名费中扣除200元的培训费交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本报记者张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