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者咋吃医保“馅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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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2:55 济南时报 | ||||||||
编者按:市医保办昨天出台《灵活就业和社会退休及乡镇企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须知》,对从今年1月1日起纳入医保队伍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和乡镇企业人员的缴费方式、待遇享受和寻医看病作了明确说明。本报今天刊登缴费和待遇两项内容,明天刊登住院和门诊方面的内容,敬请读者留意。 时报1月4日讯(记者邵显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之一,医疗保险或多或少的变化
你是否需要花钱参保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任意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参保。一是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2%的费率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二是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5%的费率缴费,不建个人账户。 2、社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乡镇企业应为已退休人员缴纳10年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与在职人员一起参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参保缴费。 4、所有参保人员都应缴纳每月4元的大额医疗保险费。按8%+2%的费率缴费的,从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按5.5%的费率缴费的,由个人申报缴纳;社会退休人员从养老金中代扣代缴。 享受医保待遇有“时间区分” 1、按8%+2%的费率缴费的,从次月起享受个人账户金,连续缴费6个月后,从第7个月起享受统筹待遇。 2、按5.5%的费率缴费的,连续缴纳6个月后,从第7个月起享受统筹待遇。 3、乡镇企业足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统筹待遇。 4、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3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相应待遇。 5、社会退休人员应符合市政府201号令第十九条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未达到的,应一次性补足,方可享受待遇,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经审核确认后,享受统筹待遇。 欠缴医保费影响待遇享受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统筹待遇,原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累计欠费不足6个月的,自补足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待遇;累计欠费6个月以上的,自补足欠费和滞纳金的第7个月起恢复享受待遇。 多种渠道可了解参保知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和乡镇企业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先参加了养老保险,才能参加医疗保险,这个“程序”别弄错了。 您可以从多个渠道了解更多的参保知识。 首先,您可以登陆医保的政策网页(http://www.jinan.gov.cn/2003/zfbm/ldj/zcgd.htm),查询。 其次,您可以通过所在区医保办的办公电话进行咨询。 历下医保办 6983714 市中医保办 2078668 槐荫医保办 7956068 天桥医保办 5872990 历城医保办 8066042 高新医保办 88711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