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错峰用电 供电部门今起检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2:5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宋岩)不严格执行企业用电轮休制度,要遭重处。昨日,市三电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用电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市三电办编制的企业轮休制度。 市三电办有关人士介绍,在电力形势紧张的情况下,我市还有企业不按顺序轮休,这导致了企业用电集中,轮休顺序表成了一纸空文,并未起到错峰的作用,拉闸限电地区进一步扩大。
为此,市经委、市三电办要求企业在规定的轮休日除保安用电外,停止一切生产性负荷,严格执行轮休制度,确保我市企业有序用电,避免因拉闸限电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