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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高额诱罚北京黑车(3)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3:49 新京报

  记者在河北和北京接触了多名有类似经历的北京司机,他们称,他们所交罚款各不相同,一般在6000至8000元之间,最少的交了5000元,最多的被罚了3万元。

  按照《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对此,多名被罚扣过的北京司机认为:“我们知道非法营运不对,但他们利用钓鱼的方式骗我们上钩,我们无法接受。”

  管理处称查处系乘客举报

  北京司机强调一个细节,“车子快到三道沟那条巷子时,乘客用手机打电话说车子快到了。”记者发现,在“三道沟”里被扣罚过的北京司机汤强等,都是在北京驾车时被人拦住,并被请求“急着去平泉收药材款”。

  对于这些搭车人,汤强认为:“其实是一场骗局,是引诱我们上钩的。”12月27日下午5时,对于多名司机为何被扣的方式和地点几乎相同的问题,承德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杨平没有正面回答,他说:“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举报。”对于记者询问“乘客”是否为管理处内部工作人员或者请社会上的人,他称“内部人员绝对没有,社会上的也没有”。对于举报人的身份,杨平称:“我们无法核实,都是乘客向我们举报的。只要有人举报,不管是什么方式必须要查处。”对此,曾被罚过的北京司机孙有飞与艾金锁都称“一路上相处得很愉快,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乘客举报的行为。”此外,他们几人都强调这么一个细节:“车子快到三道沟那条巷子时,乘客用手机打电话说车子快到了。”尽管承认扣罚过一些北京车辆,但杨平称:“并非只针对北京车辆,我们是在整顿非法出租汽车市场。”向记者出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杨平说,在《通知》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中,首次提到了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他说,打击“黑车”任务很重,但执法处于两难境地,所以只能发动社会力量,为此承德市还出台过“关于对非法营运的举报奖励办法”的文件。

  “执法方式妥当与否值得商榷”

  建设部工作人员表示,首次听到这种执法方式。法学专家认为“这种取证的方式是不正义的手段”。

  12月27日晚,承德市建设局一姓张的副局长表示,他们这种打击黑车的方式都是正当执法,通过教育、罚款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多名曾被扣罚的北京司机表示,对方只要了钱,从未对他们进行过有关宣传和教育。

  12月29日上午11时,记者致电北京市城管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因无确凿证据证明承德客运管理处方面是否真的采取了“诱人处罚”的方式,他们不好评论,但他表示他们绝对不会采取这种方式来打击黑车。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违章处的工作人员持同样观点。

  “这涉及‘诱人违法’的嫌疑。”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交通处的一名姓甫的工作人员称,他还是首次听到这种执法方式,虽然打击非法运营的确有难度,但这种方式是否妥当值得商榷,“将把此事向领导反映。”对此,北大法学院副教授湛中乐称,运营应该指的是一种长期行为,如果以“引诱的方式”让司机拉了一次黑活,就认定其为非法经营行为,这种“取证”是不充分的。

  昨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称,如果执法人员是通过“引诱手段”来取证,并以此作出处罚,客观是处罚了司机,但目的是为了预谋获得罚款而处罚,有欺骗的嫌疑,“法律并不保护这种行为。”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法学院副教授何兵表示,执法人员如以这种方式获得证据,“这种取证的方式是不正义的手段。”本报记者 钟亿军 本报记者 杨杰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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