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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错人家肾 该遭的全遭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4:49 天府早报

  双流县卫生局对6位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医院方面与受害者就是否肾移植进行磋商

  2004年12月30日,本报连续报道了患者高晓慧与双流县籍田中心卫生院的医疗纠纷,引起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据双流县卫生局调查:高晓慧2004年11月20日住入籍田中心卫生院,入院后,籍田中
心卫生院诊断为:右肾多发性结石,左输尿管中段结石,双肾积水(重度),经外科讨论后决定手术治疗。考虑到手术难度较大,籍田中心卫生院请来某医院原外科(泌尿)主任陈贵银前来指导手术。2004年11月21日下午,陈贵银、温元刚、樊明富等人为高晓慧实施手术。取结石手术顺利,术中进行右肾探查时,发现右肾呈囊性扩张,考虑右肾功能基本完全丧失,经病人家属同意后切除右肾。术后,高晓慧尿量极少,外科讨论后认为急性肾衰可能性极大,与内科会诊后,请示医院将高晓慧转入省医院治疗。

  据双流县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介绍:事发后,双流县卫生局组成调查组,调查组经调查后认为:籍田中心卫生院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落实不够到位,重大手术申报程序不够规范,聘请院外专家制度不够健全,手续不够齐备;不具备肾脏切除手术的条件;此手术术前讨论不够充分,术前检查不够完备;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够强。

  昨(4)日,记者从双流县卫生局获悉,卫生局日前已对此次事件的有关6位责任人做出初步处理。昨日下午,记者在四川省人民医院肾内科再度见到高晓慧的时候,她的气色已比几日前好了许多,众多的关怀,让她终于看见了生的希望:“为了儿子,我愿意接受肾移植,我要活下去!”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情况,双流县卫生局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初步处理:

  籍田中心卫生院新任院长何子双,虽对此次手术不知晓,但对医院管理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停职检查。

  籍田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樊明富参与了手术全过程,履行业务副院长职责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停职检查。

  某医院副主任医师陈贵银在不具备肾切除手术条件的籍田中心卫生院主刀进行肾切除手术,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7条的规定,提请其执业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医师证书。

  籍田中心卫生院医务科新任科长阙清辉,在未经请示相关领导的情况下即签字同意行右肾探查、切除手术,左侧输尿管切开取石术,给予停职检查。

  外科主任高健履行科主任职责不到位,与外科医生温元刚未经院部同意,擅自请外院专家进行手术,高健停职检查,温元刚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6名相关责任人均责成医院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早报记者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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