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满两年将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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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6:57 时代商报 | ||||||||
土地闲置满两年将收回 辽宁开始对用地情况摸底,据分析囤积土地的开发商要大受影响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关艳玲)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有关部门获悉,辽宁省将在3月31日前对全省范围内的存量用地和闲置用地情况“摸家底”。届时,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就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土地批准下来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土地使用者自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据分析,此次清查受到影响最大的将是一些手中囤积土地的开发商。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从今年起,辽宁国土资源体制将改为垂直管理,原本由各市政府审批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改为由省政府核定批准,各市的国土资源局局长也将由省国土资源厅任免。此次改革共涉及干部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体制、执法监察、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6个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