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商品过度包装算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6:57 时代商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月1日起施行商品过度包装算违法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王术)精美豪华的商品包装经常让人眼花缭乱。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了解到,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从法律上命令禁止商品的过度包装行为,并鼓励人们使用易回收包装物。

  解决索赔难题污染举证责任倒置

  以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发生受污染者因为没有能力起诉以及举证困难等原因,而得不到及时赔偿的现象。而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现有污染损害赔偿规定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即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相关企业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相关企业拿不出未侵害居民环境和健康的相关证据,该企业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防止过度包装要求有关部门制定标准

  据统计,目前在城市生活垃圾中,30%的体积是由各种包装物构成的。这些看似精美的商品包装不仅严重浪费自然资源,也会加重环境污染。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同时,政府部门还将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研究、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以降解的薄膜覆盖物和商品包装物。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

  确立延伸责任部分产品将强制回收

  据了解,为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目前有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对电器产品、包装等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即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承担责任,还需要对报废后的产品或使用过的包装物承担回收利用或者处置的责任,有效地解决生产、消费与废物处置责任割裂带来的问题。

  对此,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补充了有关生产者延伸责任的条款,规定国家对部分产品、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制度。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元旦节
元旦和弦铃声专题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