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法草案今年出台考试舞弊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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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0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适用范围: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各类考试,不涉及托福、雅思等社会机构的考试 草拟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负责纳入《国家教育考试法》的调查研究和草拟工作
专家呼吁:严重的考试舞弊完全可以入罪,要用刚性的法律来铸造考试的公平 千呼万唤的《考试法》有望在今年出台。记者昨天从《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中发现,《考试法》草案的制定已经列为教育部今年工作要点。有关人士称,《考试法》草案预计在今年出台。 《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第34条称,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与政策研究,全力推进《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尽快颁布;完成《教育法》修订草案和《学位法》草案制定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推进《学校法》和《考试法》草案制定工作。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教育法规和规章。 记者从西南政法大学有关方面获悉,该校受国家教育部、国家考试中心和重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委托,负责纳入教育部立法规划的《国家教育考试法》的调查、研究和草拟工作。据悉,《考试法》将把违反该法规定的考试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 该法课题研究组核心成员、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研室主任谭宗泽对这部法规的立法背景进行了阐释。据谭透露,作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下的一员,《考试法》将明确考试机构地位和权限、参考者权利义务,以及其他机关(如公安、环保等)配合义务,为涉及考试的一切行为提供法律依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