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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禁育令”愁煞女博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33 大众网-生活日报

  西安消息 小媛是西安一所大学的在读博士。看见别人的孩子,她心头总是说不出地痛。

  硕士毕业后,小媛找了工作,结了婚。两年后,经过努力,小媛通过了博士笔试。此时,小媛发现自己有了身孕。面试时,导师告诉她,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女博士是不能“做妈妈”的,如果她想读博士,必须有所舍弃。小媛不得不做了人流手术……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小媛身边有不少博士生,他们的年龄都在30岁左右,经过多年的求学与研究,很多未育女博士都担心如果再拖下去,会有“高龄产妇”的危险。不少在校的未育女博士,都希望在读博期间做上母亲,但学校的“禁育”校规,使得作为适龄女性的女博士,连最基本的生育权利也失去保障。

  “结婚也可以上大学,上大学也可以结婚”成为高校的新政策。但多数高校对在校生的婚后生育问题采取了“在校生育一律退学”的校规。难道生育年纪普遍已经不小的女博士们,为了实现学术梦想必须在生育问题上有所牺牲吗?

  都是户口“惹的祸”?

  西安一所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学校禁止在校女博士怀孕,其一是想维护高校良好健康的学习环境,总不能在教室里看到不少孕妇学生在上课,这肯定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二是在校学生的户籍都是集体的临时户口,在校非定向培养的女博士由于户口去向不明确,所以很难得到准生证明,当然也就不能合法生育了。

  陕西省教育厅一工作人员说,高校学生的生育问题涉及到学校、计生委、公安三方,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学生户籍是流动的,即使学校允许女博士生育,也给孩子办理生育证明和当地户口,但母亲毕业后户口发生变化又该如何处理呢?

  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王瀚认为,女博士为学术科研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代价,应当有特殊的政策保障她们的生育权利。高校的校规各不相同,但都应高度人性化,对怀孕女博士采取休学的管理办法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

  (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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