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原经理柯汉金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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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36 汉网 | ||||||||
利用职权为人“行方便”,收取“报酬”50余万元。昨日,武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经理柯汉金受贿一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柯汉金在担任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期间,于1998年底至2004年1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美金4万元。其中,2002年初及2003年初,柯汉金两次对武
2004年初,柯汉金在纪检部门调查期间,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昨日庭审中,柯汉金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部分予以否认,并为自己作了辩护。此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朱滨 通讯员涂莉邢怡实习生杨旭岚 刘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