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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舞弊将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36 潇湘晨报

  本报讯国内第一部为考试立法的专门法——《考试法》有望出台,教育部新近公布的2005年工作要点明确,推进《学校法》和《考试法》草案的制定工作。昨日,《考试法》课题研究组核心成员、西南政法大学谭宗泽教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考试法》草案目前正在制定之中,年内有望出台,具体事宜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依法治考将指日可待。

  舞弊与考试几乎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尽管离2005年英语四六级考试还有几天时间,但在长沙市河西麓山南路一带,请人代考四六级的小牛皮癣又冒了出来。

  河西某高校法律系研究生王海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他坦率地说:“从我进这个学校开始,每到快要考试的时候就会有这样的小广告,这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了!网上还有很多的代考公司咧!”

  对于全国各地出现的“枪手代考”现象,教育界人士指出,就目前来讲,考试舞弊的代价较低,而执法成本高。对“枪手”和雇主而言,如果有公职、有学籍,最高可以予以开除。而对无公职、无学籍,或者身份不明的人,现有的法律法规就没有制裁措施。

  谭宗泽介绍,当初课题组在撰写《考试法》建议稿(已呈交国务院法制办)时,对包括“枪手”在内的考试作弊者的惩罚有明确建议,加大对“枪手”的打击力度,提升违法成本,严惩考试舞弊行为。对于违法行为的认定、构成、性质及责任将有完整的体系。如果定性为违法,“枪手”及雇主将可能受到罚款、拘留或者终生禁考等制裁。同时建议稿还就考试机构、考区考点、考生等各方面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界定。如违法违规颁发或伪造各类证书、保密期内试卷被盗等都属违法。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单飞跃教授指出,为整个考试立法很有必要,但其涵盖面要远远超出只为抵制“舞弊”的范畴。他认为,制定《考试法》的主旨不仅体现在依法规范考试秩序,同时还应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

  记者 胡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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