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增加灵活就业、社会退休及乡镇企业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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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8:11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1月4日讯从今年1月1日起,济南市的灵活就业、社会退休和乡镇企业人员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开始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济政办发[2004]89号)要求,以上三类人参保时的缴费途径各不相同。
在缴费途径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的一种进行参保:一是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2%的费率缴费,并建个人账户;二是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的费率缴费,不建个人账户。社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乡镇企业应为已退休人员缴纳10年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与在职人员一起参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参保缴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