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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配中药非法行医 莒南一村民毒死1人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8:46 大众网

  本报济南1月4日讯(记者董震通讯员于安胜)一村民没有行医资格,还自配中药给人治病,结果导致患者中毒死亡。近日,这名野医被莒南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7.6万元。

  据了解,非法行医的解某是莒南县某村村民,多年来,他在没有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用自己所配的中药给人治病。去年年
初,本村一名患上肢麻木的村民李某前来治病,解某就又自己配制了中药,并让李某带回家,说可以浸入酒中饮用。因为相信解某的中药配方,李某把中药浸入酒中一段时间后就开始饮用。没想到,喝了药酒后的李某出现了中毒症状,并于当晚送到医院后不治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李某因药材中所含乌头碱中毒而死。案发后,解某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解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情节严重,构成了非法行医罪。而且,解某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应负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鉴于被告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处解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附带民事赔偿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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