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为读博被迫打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13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小媛是西安东郊一所大学的在读博士。看见别人的孩子,小媛的心头总有说不出的痛。硕士毕业后,小媛找了工作,结了婚。两年后,小媛通过了博士笔试。此时,小媛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面试时,导师得知小媛已经怀孕的情况后告诉她,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女博士是不能“做妈妈”的,如果她想读博士,必须有所舍弃。小媛和家人为了能够保住孩子,跑遍了
西安一所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学校制定禁止在校女博士怀孕的规定,其一是想维护高校良好健康的学习环境,总不能在教室里看到不少孕妇学生在上课,这肯定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二是在校学生的户籍都是集体的临时户口,在校非定向培养的女博士由于户口去向不明确,所以很难得到准生证明,当然也就不能合法生育了。 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王瀚认为,女博士为学术科研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代价,应当用特殊的政策保障她们的生育权利。 多数高校禁止女博士生育 清华大学相关规定:已婚者应当晚育,在校期间不得生育,不给生育指标。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在读期间生育者,按退学处理。 西安交通大学《在校研究生结婚问题的规定》:已婚女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要生育。怀孕者一经发现作退学处理。西北大学相关规定:已婚研究生在读期间一般不允许生育。西北政法学院相关规定:怀孕女研究生如想生育可休学一年,但须返回户口所在地。(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