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书记”法庭竟提反腐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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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13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日前被宁德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县级贪官中,林龙飞的名气应该说是比较大的,这倒不是因为他的受贿数额大,而是因为他有一个“闻名遐迩”的外号:“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在去年的庭审中,在将要结束时的被告人陈述中,林一反其他贪官替自己辩护
林龙飞的建议并没有多少“原创”的成分,但从一个接受庭审的贪官那里说了出来,就具有了较强的滑稽意味。就拿“进行案例教育”这条建议来说吧,又是参观展览,又是让贪官现身说法,不一而足。但诚如林本人所说,这些接受“教育”的贪官们有几个不是“敷衍了事、草率应付”的?有几个是认认真真地“改造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所谓“人在官场,身不由己”,不论有多少电闪雷鸣在耳边回响,他们都是一群聋子,你又如何奈何他? 至于“掌握领导的学习、生活情况、曝光送礼收礼事件”等,又有多大成效呢?林“学习和生活情况”,都是非常透明的,因为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劣迹。譬如,林龙飞手上有一个通讯录,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几十名与之有关的女性的名字,人称“群芳录”。这一切在当地都是人人皆知的事情,还用得着专门来“曝光”吗? 林龙飞一审被判死刑不知他上次提出的那些反腐建议究竟有多少被反腐机关给采用?由此,笔者想起了包括一些反腐专家在内所提出的种种反腐高招,譬如高薪养廉、“家庭纪委书记”等等,虽然从理论上说都能讲出一番大道理,但究竟有多少又具有可操作性呢? 作者:任民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