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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风火火闯锡城 投资者,小心踏入误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15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江山)岁末年初,银行间惯性上演的“吸储大战”在今年似乎大有被“理财产品”的热销而淹没之势,且这一热销势头正从外汇理财迅速扩展至人民币理财。去年底,人民币理财产品在锡城中信、招商、兴业、华夏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次第上柜,投资者抢购的情形令银行措手不及,紧急向上级行申请追加投放。尽管从数字来看,数家银行的销售总额不过2亿元,但老百姓的胃口显然已经被吊了起来。

  理财产品上了“保险锁”?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人民币理财产品面市后,银监局出台的“银行不得承诺最低收益”的规定,使众多投资者有些望而却步。市银监局监管二处处长表示,不少人向他打听风险问题,而他给予的解答是:个人理财产品不同于储蓄,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而要求各银行在大厅醒目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公告。

  不得不避开“保底”字眼的银行,开始改用“预期最高收益”。目前各家银行承诺的预期收益率各不相同,一年期的税后收益率在3%至3.04%之间。华夏银行个金处人士表示,人民币理财产品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但不是资金风险,而是加息和不能提前支取的机会风险和资金流动性风险。

  理财产品有“搭卖”之嫌?

  在各家银行的产品宣传册中,大多回避了一个事实:购买理财产品必须“搭卖”一部分储蓄,即理财组合中搭配了一定比例的定期存款。在记者的追问下,一家银行才道出实情:其实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瞄准的不仅是客户资源以及其手中的巨额财富,更是那块可以沉淀下来的储蓄。比如,10万元理财产品,其中8万元是用于投资的理财资金,而另外2万元则是定期储蓄。这种“搭卖”方式不失为新的吸储方式之一。

  “免缴利息税”是真的么?

  在叫卖理财产品时,免缴利息税往往成为银行的一大说词。人民币理财产品究竟要不要缴纳利息税?有业内人士称,理财产品是金融创新产品,与此相关的收入调节方面的办法目前还是空白。

  而市国税局人士则表示,如理财产品收益作为利息支付,则应由银行代征利息税,如作为分红红利,则由银行代征个人所得税。目前国地税部门正对此进行调查,并将拿出相关的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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