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大公诉案显四大特点 涉黄案件呈增长态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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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13:42 法制晚报 | ||||||||
市检一分院称,本年度受理案件的数量及结案率比往年都有大幅度提高 2004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97件,涉及644人,受理案件的数量及结案率比往年都有大幅度的提高。总体而言,2004年公诉案件的特点主要有:
一、有组织的团伙犯罪、系列抢劫犯罪和盗窃犯罪案件大幅度增加,流窜作案明显增多。 二、恶性犯罪案件凸显,“变态杀人”案件增多。此外,家庭暴力导致的恶性犯罪案也占据了一定的比例。 三、涉黄案件呈增长态势。“网上贩黄”是2004年公安部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四、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要案所占比重较大。经济犯罪中,侵吞国有财产的手段比较隐蔽,涉及的罪名已不仅仅局限于贪污、受贿等等。 2004年12月底,该院对本年度公诉的重大案件进行了盘点,并评出“十大公诉案件”。 团伙作案 盗窃罪不是唯一 经检察机关查明:张剑飞、张学彬等20多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涉嫌盗窃、交通肇事、合同诈骗、收购、销售赃物等多项罪名。其中,仅张剑飞就参与盗窃汽车25辆,价值人民币380.55万元;张学彬参与盗窃汽车22辆,价值人民币325.18万元。 处理结果:2004年12月2日,被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三人抢劫 涉及命案多起 经检察机关查明:侯士好、王海文、李晓强等人在2003年1月至2003年5月间,抢劫22起,盗窃、收购赃物14起,故意杀人一起。其中,侯士好结伙多次抢劫他人财物,致4人死亡。3人还参与预谋并实施杀害他人的犯罪活动。 处理结果:2004年6月1日,被起诉至市一中院。 网络贩黄 梁宏彬成第一人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5月间,梁宏彬、李宇飞共同租用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台服务器,通过使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短信注册收费特服号码建立短信注册收费联盟,并与于剑浩协商后,将于剑浩注册的由陈栋放置20余部淫秽影片的网站放在该服务器上,利用互联网传播,达到牟利目的。截至2004年7月12日,淫秽影片的点击量达1.6万余人次,非法获利1.6万余元。 处理结果:2004年10月14日,梁宏彬等4人被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 为泄私愤 杀人灭迹太残忍 经检察机关查明:1995年4月1日晚, 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李平苹,趁住户万某家中无人,将万家财物点燃,致万家9间房屋及屋内物品被烧毁,造成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5.7万余元。因对宋某不满, 李于1995年5月27日21时许,用刀分别猛刺宋某一家3口,致3人死亡。后为掩盖罪行,毁灭证据,又放火将宋家点燃,造成宋家7间房屋和屋内财产被烧毁。其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嫖宿4名卖淫女后将其分别杀死。 处理结果:2004年3月2日,法院依法判处李平苹死刑。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