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法委干部打人案续:挨打者反遭警告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15:16 温州新闻网 | ||||||||
本报记者报道 曾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本报亦曾关注过的“深圳政法委干部打人事件”在事发半年多后终于有了结果,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打人及冒充政法委干部的刘辉给予治安拘留两天的处罚;出人意料的是,被刘辉打成轻伤的陈健侠也被处以“警告”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这个处理决定是2004年12月24日做出的
陈健侠对记者说:“我对自己被警告也非常意外,所以拿到决定书后就向警方询问原因。对方答复说,根据本人供述、旁证指认、法医鉴定等环节,此事的性质被定为打架,是互殴,所以给对方拘留后,也给了我处分。但当时我被打得满脸是血,周围在场的很多人都能证明我根本没有打人。”昨天,记者多次试图与刘辉取得联系,但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2004年6月28日,刘辉在深圳市二医院前路段撞车后,将被撞车辆司机陈健侠打伤;陈健侠拿出电话报警时,刘辉自称“我是政法委的”、“把谁叫来都不怕”;随后刘辉逃跑,一名现场巡警拔出手枪阻拦伤者家属追赶刘辉。此事被当地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在当地展开了一场“反对特权思想”的大讨论。 2004年7月,深圳市政法委表示,打人者并非“政法委干部”,而媒体却披露出同样在事发现场的刘辉妻子安平当时正在深圳市某区政法委工作,又引起了公众对“安平是否参与了打人”以及“巡警为何拔枪阻止追赶刘辉”这两个问题的关注。 去年7月,本报记者曾前往深圳对此事进行采访,当时深圳警方表示,巡警拔枪是因为现场情况比较混乱,需要加以控制的举措;而安平是被借调到政法委工作的,并无证据表明她参与了此事。 作者:曾鹏宇(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