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将建立统一的气象预警信号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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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22: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 安蓓) 中国气象局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中国今年将进一步拓宽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预警信号系统。 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副司长王邦中说,中国去年正式启用的气象预警制度目前已初见成效,在大雾、暴雨、台风、大雪等灾害天气来临前,通过各种媒介向
公众发布形象的预警信息,有效地减少了灾害的损失。但目前还存在预警信息发布不畅通、信号不统一的问题。 王邦中介绍说,由于深圳、广州、上海、青海等地区较早地实施气象预警,其预警信号系统的颜色、等级与全国通用的信号不同。如上海用黑色而不是红色来表示高级别的灾害天气。今年,气象局将通过与地方政府协调,使这些地区尽快修改预警信号,早日实现全国气象预警信号系统的统一。 王邦中还表示,气象系统将通过在全国进一步拓展电视台、手机短信、气象预警塔、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在灾害来临前,尽快将预警信息发布给公众和有关单位。 中国气象局于去年8月正式公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公众预警标准和信号。根据这一标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积冰十一类。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同时附以普遍性的灾害防御指导。(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