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待遇改革冲击特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3:34 新晚报 | ||||||||
今日焦点: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家公务员法》草案对公务员职级划分做出了较大调整———在“当官”之外,即使没有职务升迁,公务员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与此同时,在湖北枝江市国税局,一场提高“升官”无望公务员待遇的改革已经落幕。拥有29年工龄的基层公务员朱高荣与局长“同级”了,待遇也相应提高。据悉,这种改革即将在湖北省国税系统推广。
开辟晋升通道 读者王生滨:这种改革为普通公务员开辟了一条职级晋升的“绿色通道”。不升职也可晋级,这种“职务晋升”拓宽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的空间,对消除“官本位”思想有积极作用。 不能限制特权 读者张明明:这种改革保证了公务员基本权利的实现,却不能限制特权,也就无法从根本上冲击“官本位”。一个和局长同级的公务员,可能和局长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却无法平分局长特权所带来的灰色收入、特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