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理雇凶捅伤土管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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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8:05 齐鲁晚报 | ||||||||
本报东营1月5日讯(记者徐波)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发一商业街项目时,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开发,被东营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收回了土地和土地开发权,该房地产公司的经理对国土资源局的干部怀恨在心,并花费25000元雇凶伺机进行报复。近日,在东营市曾引起广泛关注的”12·14”报复伤害国家机关干部案成功告破,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2004年12月14日上午7时50分许,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一名工作人员在东城海河小区其家楼下准备乘车去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一个公务活动时,被事先埋伏在其楼下的两名歹徒持刀捅伤,其司机被歹徒用铁棍击伤。 案发后,东营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30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先后辗转北京、烟台等地,进行调查、摸排和侦查取证工作,于2004年12月27日将该案破获,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2004年8月,犯罪嫌疑人、东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王某(女,32岁)在经营开发一商业街项目中,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开发,东营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土地和开发权收回,王某对此怀恨在心。之后,在多次组织人员上访、利用新闻媒体施压未果的情况下,便产生了实施报复的念头。2004年11月底,王某通过其朋友王某某,王某某又通过盛某花25000元雇用了孙某和镡某对这名干部进行报复。2004年12月14日早晨,由王某某和盛某某作接应,孙某和镡某埋伏到这名干部楼下,在其下楼上车时将其和司机捅伤、打伤。 现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