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矿难20名涉嫌犯罪人员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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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9:15 河北日报 | ||||||||
本报1月5日讯(骆继荣、刘树奇)笔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沙河矿难中的李生文、元月平等20名涉案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2004年11月20日上午8时许,沙河市白塔镇章村李生文联办一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5个铁矿的70人死亡。经国家有关部门对发生矿难的李生文联办一矿、沙河市西郝庄岭南铁矿、沙河市白塔镇第一铁矿、沙河市白塔镇李生文联办铁矿以及河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沙河矿难事故发生后,省检察院立即挂账督办这起矿难事故涉嫌的刑事案件。沙河市公安局于2005年元旦前夕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李生文等20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日前,沙河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李生文、元月平等5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元玉平、杨庆国、段秋柱等15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