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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首评大法官大检察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9:54 解放军报

  本报讯(姚京生 秦峰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日前签发公告,宣布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曲大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副院长苏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签发命令,批准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高来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检察官、副检察长刘巍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据介绍,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实行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制度,在我军历史上尚属首次。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军方针的重要举措,对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国家司法体制和中国特色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提高军事法官和军事检察官队伍素质,促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的全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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