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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破获48起肇事逃逸案件 责任人终生禁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10:45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月6日电(张少杰)1月5日,兰州市交警支队同志介绍说,2004年发生在兰州市的48起交通逃逸事故,造成18人死亡。目前交警部门已全部破获了这48起肇事逃逸案件。

  据了解,按照2004年5月份实施的新交通法规要求,这48名交通逃逸事故的责任人,将在我国境内被永久吊销驾照,这意味着他们将被终生禁驾。

  2004年12月8日上午,兰州西北中学高一年级学生胡某像往常一样骑着车子往学校赶。当他骑车至兰州市安西路与敦煌路十字路口斑马线中段时,一辆挂临夏车牌的加长康明斯大货车急速转弯,将胡某当场撞飞。事故发生后,狠心的肇事司机并未将胡某送往医院救治,而是匆匆驾车逃逸。当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时,胡某已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于当日在西果园检查站将肇事司机抓获。

  2004年2月15日,在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工地干活的临夏农民王大强、王守林吃过晚饭后,在榆中县三角城的省道101线上行走。当走到101线3公里加400米处时,突然从他们身后驶来一辆汽车,将在公路里侧行走的王大强撞倒在路北的沟内。肇事后,那辆汽车竟然没有停一下就飞速逃走了。榆中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一边通知和平交警中队堵截,一边迅速赶赴现场。现场除了被碰落的后视镜和玻璃渣外,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由于当时天色黑暗,王守林也未看清楚车号和车身颜色,只看到是一辆微型车。王大强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16日一大早,办案民警再次来到现场,在公路边的杂物中发现了一张年检标签,经过电脑查询,该车正是一辆微型客货车,车主单位为兰州某公司。办案民警迅速赶往兰州,当日中午12时,将正准备修车的肇事司机陆某及肇事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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