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辽宁省政府及各部门为民办实事35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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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14:23 辽宁日报 | ||||||||
2004年,在省委领导下,省政府及各部门把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执政为民方针的重点来抓,积极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共为民办实事35件。 省政府直接为群众办的实事:
(一)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1.省财政安排资金完成了5.58亿元的粮食直补、1.53亿元的良种补贴和1300万元农机补贴。 2.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和乡统筹、村提留、积累工等项目,转移支付资金4.2亿元。为农民减轻负担近13.3亿元,减负率50%。 (二)扩大就业、完善社保体系 3.全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36亿元,其中省本级5000万元。前11个月,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8亿元。 4.前11个月,全省筹集再就业扶持资金6.6亿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1.9亿元,支付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2.8亿元,职业介绍补贴近4000万元、再就业培训补贴1.6亿元;培训下岗人员36.8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0万个;实现实名制就业106万人。 5.筹措资金3.3亿元,解决社保试点后3.4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并轨问题。 偿还拖欠并轨人员债务6.29亿元,累计偿还54.7亿元。 6. 全面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人均调增10元,新增保障人数为10万人左右,年新增资金2.5亿元。城镇享受低保人数达162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14个市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年人均救助650元,保障人数达35万人。对尚未纳入低保的25.3万农村困难群众,按照年人均270元的标准发放了救助金。全年支出保障资金1.95 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5000万元,转移支付8100万元,市、县安排6400万元。 7. 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省财政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出了24.62亿元的资金预算,并安排资金12.3亿元。解决贫困群众就医、住房等突出困难,省财政安排资金5.32亿元。 8. 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集中供养9.66万五保老人,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300元,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财政纳入预算加以解决。已下拨五保供养金1.02亿元,使农村五保户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证。新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46所,新增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新增床位3765张,投资5844万元。 (三)开展扶贫助困 9. 改善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103所,其中省补助资金建设50所,落实补助经费9600万元。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84万平方米,沈、大、鞍、抚、本5市基本消灭现存危房,15个省级贫困县完成现有危房改造任务的50%以上。新建普通高中13所,改扩建60所,建设面积77万平方米。 10. 资助城乡贫困学生,初步形成了从小学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扶困助学体系。安排免费义务教育资金9236万元,其中省政府安排3500万元,各市配套5736万元。资助贫困学生41.8万人。完成“宏志班”招生6000人。全省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3亿元,发放贷款人数3.8万人。发动社会力量对口资助5万多名困难家庭学生。发放福彩助学资金400多万元,帮助1655名困难家庭子女圆了大学梦。 11. 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16亿元,推进辽西北扶贫开发项目810个,参与农户14.6万户,受益人口44.5万人;移民扶贫,资金落实到户3200户、10560人。朝阳、彰武、桓仁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安排扶贫贴息贷款5320万元,受益农户1.5万户、5.3万人。全省稳定解决38.2万农村人口温饱问题。贫困人口由43.4万户、152.13万人减少到31.2万户、112万人;农村贫困人口比重由7%下降到5.1%。 12. 下发了《辽宁省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和《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全省为城市困难居民发放大病救助金3713万元,救助3.3万人;为农村患大病的困难户发放临时医疗救助资金3000万元,救助65万人次。 13. 开展住房援助。投资3280万元,新建农村特困户住房2000户、15万平方米;城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37万平方米。 14. 制定取暖费减免政策,为27万城市低保户减免取暖费两亿多元。 (四)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15. 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成农村基本饮水井1633口,使68万人摆脱了饮水困难。完成防氟改水工程495处,防病改水工程26处,60多万人喝上了安全水。 16. 加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体系投入力度,共争取国债资金3.46亿元,地方配套2.54亿元。疾病控制项目开工46个,医疗救治项目开工63个,共竣工50个。 17. 成立了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了防治规划和有关政策,建立了全省艾滋病治疗中心。 18.率先在全国对特困产妇给予不低于40%住院费用救助。 19.“无白内障障碍省”光明行动完成手术1.52万余例。 (五)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20. 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完成建房3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建房336万平方米。 21.治理小街小巷1800多条,改造面积868万平方米;新建道路829万平方米;新增路灯23324盏。城市新增绿地面积2266公顷。 22.投入社区基础设施资金3.5亿元,新增社区用房21万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达484个。全省社区办公经费月均达到1000元,社区专职干部每人每月平均补贴500元。全省社区服务网点达10.4万个。社区安置和介绍安置就业67万人次。建成小区中水回用示范工程110项。创建以垃圾分类回收为主题的“绿色社区”50个。 (六)解决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征占农民土地等社会热点问题 23.到12月10日,全省共偿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68.58亿元,为拖欠总额的56.15%。 24. 到12月20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1.19亿元,占2003年底拖欠总额的95.27%。 25. 解决拖欠县乡公教人员工资,省财政安排工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5亿元,补助了县区工资总缺口的74.2%,有节余财力的市共筹措资金16亿元。 26. 全部清偿失地农民征地补偿费3.43亿元。 各部门为群众办的实事: 27. 实施农民科技经纪人示范工程和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举办农民科技经纪人培训班28期,培训农民科技经纪人1000多人。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5000期,培训农民100万人次。(科技厅办理) 28. 组织科技扶贫省级服务队100个,深入74个涉农县(市、区),实施果树、蔬菜和粮食等100个农村先进实用科技致富项目,培育5600个科技示范户,联系帮扶450家科技企业。举办果树栽培、棚菜生产和畜禽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500期,培训农民11万人次。(科技厅办理) 29.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确定了66个农业县区173 个培训基地,开展引导性培训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农民外出务工人数达193万人,比上年增长16%,人均劳务收入394元,同比增长15.5%,成为增收新亮点。(省农委办理) 30.“百万农民上网工程” 直接上网村1800个,服务农民60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实现网上农产品、农资交易额18亿元。建成了农业资讯和实用技术数据库等6个大型数据库,跻身于全国大型农业综合网络平台的前列。(省农委、信息产业厅办理) 31. 省政府出台了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全面推广居家养老试点,开展居家养老3000余户,享受服务人员达4600余人,安排下岗职工2000余人。建立社会化劳动性质的老年服务公司20多个。开展民办公助试点,全省社会力量投资9898万元,新办民办养老机构56所,新增床位8000张。投资9亿多元,建设改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2328个,50%以上的社区有了“星光老年之家”和活动中心。(民政厅办理) 32. 新年春节临时救助和走访慰问活动共发放救助款物1.87亿元,救助贫困群众83.4万户。(民政厅办理) 33. 组织全省1.7万个单位、20.3万名党员干部包户扶持24.3万户、61.4万人(农村13.9万户、35.5万人,城市10.4万户、25.9万人),投入包扶款物折合人民币6007万元。(民政厅办理) 34.建立“扶贫超市”1415个,基本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连锁的网络,接收捐助款物折合人民币8375万元,救助贫困群众126万人次。(民政厅办理) 35.开展医疗扶贫,派出242支医疗队,深入农村诊治病人3.5万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155万元。推进了阜新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扶助1438人,发放奖励扶助金87.5万元。(省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办理) (高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