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事故隐患单位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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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0:35 新京报 | ||||||||
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资金已达1.4亿 本报讯 (记者谢言俊) 庄胜崇光百货、贵友方庄分店、当代商城、蟹岛度假村等6家生产经营单位,因为存在火险事故隐患受到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昨天,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处罚结果予
北京市副市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陆昊介绍,2004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910项,截至目前,828项已经整改消除,其中18项重大事故隐患中3项得到整改消除;历史遗留的8项重大隐患中有5项已整改根除。财政拨付用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消除的专项资金已达1.4亿元。 此次受到处罚的还有石永新白云石开采厂等19家非煤矿山企业,因存在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