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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制订发热病人就诊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1: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近日制订了《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

  规定中提出,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鼻塞、流涕、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规定强调,经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综合病人病史、临床表现,不能排除非典
、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应启动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相关程序,并按照规定立即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此外,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的医师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接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场所进行消毒。

  (朱玉 周婷玉)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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