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诊高烧病人先发口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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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2:01 新京报 | ||||||||
卫生部出台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 卫生部昨天公布《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要求即日起在各地实施。
《规定》提出,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高于38℃,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要综合病人的病史、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等,尽快做出临床诊断,并应当注意与非典和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进行鉴别诊断。排除非典、人禽流感的,可转至相应的门诊就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