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工工资发放正常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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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3:10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天津1月6日电国务院6日在天津召开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曾培炎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取得显著成效,要再接再厉,实现2005年春节前基本还清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正常机制。同时,要加大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力度,努力实现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目标。
据建设系统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偿还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331亿元。曾培炎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力争尽快全部偿付2003年底以前历史积欠,及时足额发放2004年农民工工资,确保老账还清,新账不欠。 曾培炎要求,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从信用管理、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工资支付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曾培炎强调,在巩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成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一是各地要统筹安排本级财政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从中划出一定比例,抓紧解决地方政府项目拖欠问题。二是对中央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工程款,要摸清情况,明确责任,按照来源渠道落实资金,尽快实现清偿目标。三是对房地产开发等社会投资项目,要加强引导,发挥企业作为清欠主体的作用,主要以市场和法律的办法解决拖欠问题。四是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