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法官竟被评不称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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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3:11 现代快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胡光佳是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在法院工作了13年的他,没想到自己也会有官司缠身的一天。而且,对方是当地政府。 2003年初,因326国道宣威至天生桥路段改扩建,加之宣威市政府要收购储备该公路虹桥段两旁的土地,胡光佳的一栋三层楼房被列入拆迁范围内。这栋房是他向银行贷款41万元,加上自筹资金,于2002年建成的。得知拆迁的消息后,胡光佳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宣威市
4月25日,宣威市宣天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胡光佳就拆迁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口头补偿协议:“先预付40万元,余额补偿款待全部拆除后付。” “我先收下这笔钱,还了银行贷款。”胡光佳说,“当时连补偿安置协议都没有签,补偿款也没有全部兑清,所以我不愿意拆。” 由于胡光佳“未自行拆迁”,6月3日,宣威市政府发布公告,要求限期拆迁,否则将强制拆迁。6月12日,胡光佳的房屋被强制拆迁。2003年9月,胡光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宣威市政府。 “状告政府,我经历了一个不寻常的过程。”胡光佳说,官司还没有开庭前,“我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单位领导多次找我谈话,政府的有关领导也与我协商,要我撤诉。” “起诉市政府后,我的麻烦接踵而来。”胡光佳说。2003年底,胡光佳这个连续多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的公务员,这年被确定为不称职。2004年11月,胡光佳被法院从刑庭调到靠近贵州边境的乐丰乡法庭工作。“我曾多次提出办案要求,但法院只是安排我按时到办公室报道。”胡光佳说。 “我最想不通的就是单位对我的评价,”胡光佳说,“我带病坚持工作,2003年全年收案61件,结案60件,怎么成了不称职?”喻劲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