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矿难20名责任人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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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3:19 杭州日报 | ||||||||
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有关部门得知,造成70名矿工遇难的沙河市“11·20”特别重大集体性矿难的20名责任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11月20日,沙河市白塔镇发生特别重大集体性矿难。据目前公布统计,这次矿难共造成70名矿工遇难。矿难发生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将此案作为督办案件,邢台市检察院迅速介入进行调查。之前,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提请检察部门对涉
据介绍,沙河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了李生文、元月平等5名责任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元玉平、杨庆国、段秋柱等15人。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