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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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3:26 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天津1月6日电国务院6日在天津召开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 曾培炎说,去年春节前,为清理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我们在全国打了一场攻坚战。又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上偿清了2003年之前发生的欠款。
曾培炎指出,目前,尚未结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不多,但欠款原因复杂,清理难度较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行动起来,力争尽快全部偿付2003年底以前历史积欠,及时足额发放2004年农民工工资,确保老账还清,新账不欠。 曾培炎要求,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从信用管理、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强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劳动案件执行力度。严格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工资支付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