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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超38℃要被重点关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3:41 东南早报

  卫生部制订《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

  据新华社电为做好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的就诊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非典、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卫生部近日制订了《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

  规定中提出,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鼻塞、流涕、咳嗽等呼吸道症
状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一步明确诊断。

  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上述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特别是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须询问以下流行病学史和职业暴露史:发病前14天内是否与同类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发病前7天内是否接触过病、死禽类;发病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果子狸等动物;发病前是否从事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相关的实验室工作。要综合病人的病史、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等,尽快做出临床诊断,并应注意与非典和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进行鉴别诊断。

  规定强调,经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综合病人病史、临床表现,不能排除非典、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应启动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相关程序,并按照规定立即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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