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抵税判刑并遭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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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4:3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公司有关负责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8万多。近日,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重庆格林门控设备制造公司被判处罚金14万余元,相关责任人被判刑3年,缓刑3年。 2003年11月,格林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癸,与一名叫“刘伟胜”的人联系后,决定支付对方票面金额5.8%%的手续费,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本单位税款。同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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