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商务观光签证有效期延长到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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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4:36 重庆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美国驻北京大使1月6日宣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领事馆,以及美国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将为合格的临时赴美商务(B-1)或观光(B-2)的中国公民颁发12个月多次入境签证(不合格者除外)。之前此类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 基于互惠原则,中国外交部也同意为临时赴华商务旅游的美国公民颁发12个月有效的
美国驻华大使馆及中国外交部于2004年12月就此交换了外交照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