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消费者诉“杜邦锅”宣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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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5:22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昨日上午,国内首例消费者起诉不粘锅厂商案已有定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决不粘锅厂商苏泊尔不具备被告资格,一审驳回了消费者关真峰对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并判定北京翠微商场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律专家表示,从长远利益来看,可以说这是一个没有输家的官司。透过这场官司,消费者最终获悉可以放心使用不粘锅的事实,原告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目标已经得到实现。 案情回放 2004年7月8日,美国环保署表示,杜邦公司制造特富龙的关键原料———全氟辛酸铵,可能会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危害。 2004年8月7日,消费者关真峰从翠微大厦购得苏泊尔经美国杜邦特许制造的苏泊尔炒不怕特富龙铁金刚30CM不粘炒锅。他在得知不粘锅可能致癌后认为,被告存在隐瞒实情的欺诈行为,要求赔偿392元。 2004年10月12日,北京市海淀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涂层在250℃是否产生毒素成为双方争论焦点。 2004年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开的特富龙不粘锅产品抽检结果显示,国内主要特富龙不粘锅未发现有毒残留,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 2004年11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现场发布的不粘锅国家抽检质量分析报告则显示,苏泊尔等企业的不粘锅产品全部合格。 2004年12月6日,此案第二次开庭,法院调取的证据证明,不粘锅的正常使用温度为250℃,如果干烧,使用温度超过250℃,会产生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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