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将实行安全许可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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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5:4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北京市拟对举办大型社会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对于人员超核、现场秩序混乱的大型活动,将可以被随时责令停止。市政府法制办昨天起向社会征集意见的《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作出了相关规定。 该草案规定,今后,在室内公共场所举办参加人数超过500人,或者在室外公共场所举办聚集人数超过100人的大型社会活动,主办方应当在举办大型社会活动之前到公安机关申
同时,公安机关将对大型社会活动安全许可实行分级管理。 按照规定,主办方在申请安全许可时,必须提交根据安全评估制定的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材料。 对于可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大型社会活动,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当发生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现场秩序混乱,影响活动正常进行、发生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的情形时,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活动。 作者:袁祖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