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雾锁路 警车连撞3路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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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6:19 重庆商报 | ||||||||
昨日上午,去年几次浓雾一直未受影响的外环高速路,遭受开年来首场浓雾,高家花园大桥大雾笼罩。一辆警车牌号轿车撞坏公路设施,驾驶员不仅不接受处理,还对高速公路执法人员破口大骂后开走。 撞毁路障还骂人
昨晨,外环高速公路突降大雾,高家花园大桥能见度不超过80米,再加之桥上正在补路施工,路况更加糟糕。高速公路执法总队5中队执法人员刘刚和廖小颖在桥上指挥交通。 上午8:00左右,刘刚突然听到身后“嘭!”一声闷响,只见一辆往杨公桥方向行驶的黑色别克轿车撞上摆放的两块施工标志牌,半个车头伸进施工区域,沿途摆设的3个锥形路障被碾碎。 该车牌号为渝0A9428,车内只有一驾车男子。按照高速公路管理相关规定,该车已损坏高速公路路产附属设施,执法人员廖小颖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相关证件,接受处理。 “关你们××事,龟儿子要装蒜嗦!”该车驾驶员竟然破口大骂。两名执法人员当即提醒他不要骂人,接着刘刚转身去拿执法车上的摄像机。就在他端着摄像机准备取证时,该车突然退回车头,加大油门朝杨公桥方向逃走。 肇事警车未登记 随后,执法人员将情况向中队汇报后,该中队查阅全市路桥费的电脑系统,结果该车没有登记。市交警总队督察室查遍2004年11月交警车的登记情况,也未发现肇事车牌照。交警总队监控中心监察组也没查到该警车登记。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损坏、破坏公路路产及附属设施的责任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视情况,处以300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执法人员告诫肇事逃逸驾驶员,立即到高速公路执法总队接受处罚。见习记者 聂飞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