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乱收费 县政府点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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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6:5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潼南县政府办发文给教育系统下达2004年度收费任务3834万元知情人透露如完不成收费任务,当年应拨付的经费就不予拨付收费均纳入县财政局综合预算,大部分被用作其他周转和开支 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重庆市潼南县有读者来信反映,当地一些学校为完成县政府文件下达的收费任务,不得不巧立名目把手伸向学生。为此,记者近日赴当地进行了调查。
来信中所说的收费任务,是2004年3月23日潼南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4号文件规定的。在这份《关于下达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0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计划的通知》中,县政府给教育系统下达的2004年度收费计划数是3834万元。其中,除了学杂费和住宿费外,还有捐赠款1145.3万余元、溜冰费113.8万余元等各项名目,并将收费任务分解到一些中小学校,可谓具体细致。 24号文件还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执行,“年终将按此计划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单位,县政府按照超收额的50%给予奖励,未完成收入预算的相应调减当年支出预算”。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事实上如果完不成收费任务,当年应拨付的经费就不给拨付。 几位老师各自介绍了所在学校的情况。他们说,学校在收到24号文件后,面对一项项具体的收费任务,不得不开会商讨如何创收。一位校长说:“实在没办法,完不成收费任务,学校就得不到经费,老师们就会连工资也没得发。”县财政局:收费指标不是强制性的 教育系统从各所学校收上来的3834万多元收费以及维持正常运转的政府投入费用,最终按计划拨付到每一所学校了吗? 据反映,这些收费均被作为行政事业收费收入纳入县财政局的综合预算,大部分被用作其他周转和开支。应拨付到学校的经费并未及时拨付,致使一些学校因缺乏经费而运转困难,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几位老师告诉记者:“政府为何要发文件鼓励乱收费?就是因为他们把学校收费当作了自己的财源!” 县财政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读者的反映与事实不相符。他说:“24号文件是针对全县的,并非专门针对教育系统。24号文件所下达的收费数并不是强制性的。对学校收来的钱,财政局没有留一分,全部返还。有些学校欠拨款的问题,是镇乡管理体制不顺造成的。”县教委:文件规定有失误 潼南县教委的一位负责人谈起24号文件时,对记者说:“县政府发文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这有利于制止乱收费;当然,把这些规定写进文件,是失误,但我们很快做了解释,做了一些补救工作。”记者约请几位校长进行采访,他们也以“问题已得到纠正,基本上没有产生乱收费的后果”为由而婉拒。(龚金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