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测五类商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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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7:32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办法称,五类商品将被重点监测: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需要监测的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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