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 揪出仨公路“蛀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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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7:49 时代商报 | ||||||||
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高速公路建设腐败案,丹东市公路工程处许国才、于永刚、李安军三名工作人员,因在国家高速公路建设中大肆贪污、侵占国家财产以及收受贿赂价值总额近170万元,被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丹东市公路工程处总工程师许国才,在1998年至2003年期间,利用在京沈高速公路十八段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之便,先后16次收受、索要他人钱财共计101.5万元;于永刚则
另外,2002年至2003年期间,在施工建设丹本高速公路中,许国才分别伙同于永刚,以及担任道桥工程处工程科长的李安军,采取重复结算工程款和提高单项工程造价的手段,套取公款人民币35万元。许国才还伙同李安军采取提高单项工程造价和虚增工程量的手段,套取公款人民币25万元。 时代商报驻丹东记者任宪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