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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立即停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7:49 时代商报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称,五类商品将被重点监测: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需要监测的其它商品。

  《办法》指出,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对已经销售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退换商品;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及时追回。

  《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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