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赴美商务旅游签证有效期将延至12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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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7:5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美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领事参赞莫韩昨天在京宣布,从今年1月15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及4个驻华领事馆,以及美国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将为合格的临时赴美商务或观光的中国公民颁发12个月多次入境签证。今后学生签证、访问学者签证的有效期也有望延长。莫韩先生还表示,美国是否成为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并不是中国公民因私赴美观光旅游的必要条件,一直以来,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都可以到美国使领馆申请旅游签证。
据介绍,中国外交部也已同意为临时赴华商务旅游的美国公民颁发12个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新政策实施后,除特殊情况外,美国使领馆将为超过98%的绝大多数商务及旅行往来人员按最长有效期颁发12个月的签证。莫韩表示,希望这一新政策能改变中国民众对美国商务和旅游签证的误解。 在此之前,中国公民申请美国商务(B-1)和旅游(B-2)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 莫韩表示,美国方面也有陆续延长其他签证种类有效期的意愿。按照签证数量比例来说,学生和访问学者签证将是下一步被延长的签证种类,但是由于这一政策将涉及多个部门,目前尚不能给出确切时间表。据统计,2004年美国驻华使领馆共颁发了15635个学生签证,比上一年增长了18%,但仍未达到“9·11”之前2001年19200个的水平。 莫韩在昨天的媒体说明会上特别表明美国欢迎来自中国的因私旅游者。他说,以前中国的商务和旅游签证情况比较复杂,单纯以旅游为目的申请签证数量较少。其实,只要是持有合法护照的中国公民,就可以到美国大使馆申请因私旅游签证,不需要在美国有亲属,而且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中国公民能否到美国旅游,与两国是否签署旅游目的地国没有直接联系。申请者只要能够向签证官说明目的、证明有足够资金来源以及能够及时回国,美国使领馆都会颁发旅游签证。 作者:马宁 | ||||||||